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中心:

    按照财政部和教育部要求,事业单位每年须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年度清查。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资产管理处决定于2023年12月13日-2024年3月15日开展对学校固定资产的年度清查工作。现将清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各单位固定资产家底,确定固定资产使用人和使用地点,为加强监督管理奠定基础,为资产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撑;

    2、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3、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各项制度。

    二、清查工作要求及程序

    1、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各单位要在清查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制定本单位清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清查,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

    2、工作程序

    1)各单位依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固定资产帐进行自查,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进行复查;

    2)未做固定资产登记的在用设备(包含软件),应补办固定资产报增手续;

    3)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校内资产处置申请)办理报减处置手续;各单位在办理报减处置时,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尽量避免年底大量报减处置。

    4)通过清查,某些设备在帐但不明去向且未及时向资产管理处报告有关情况,资产管理处将追查原因,并且从严控制该单位下一年度的设备购置预算;

    5)检查本部门固定资产标签张贴情况,如标签丢失,应尽快前往资产管理处进行补打。

    三、清查工作形式及内容

    1、清查形式:各单位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自查。

    2、清查内容: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核对本单位所管理、使用的仪器设备等与固定资产帐是否相符。固定资产帐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3、将固定设备使用人和使用地点进行核实,如有账实不符的,各部门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详细登记,对于年代久远无法在系统中修正的,请填写使用人和使用地点变更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至资产管理处统一维护,变更登记表见附件。

    四、清查工作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3日-2024年3月15日开展清查工作,并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报至资产管理处。

    五、上报材料及其他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固定资产自查报告表

    2、包含本单位基本情况、清查中存在的问题、日常管理资产好的经验与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的自查报告。(各单位特殊情况如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化等未尽事宜等均可在自查报告中说明。)

    六、清查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64495160 张老师

    报送材料地址:清远楼204室

    报送邮箱:01325@uibe.edu.cn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感谢大家对资产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固定资产使用人或存放地点变更登记表.xlsx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