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中心:
为优化固定资产处置流程,提高处置效率,按照教育部固定资产处置按季度上报备案的要求,现对本年度第四季度拟处置固定资产进行预申报统计。
1、第四季度有固定资产处置计划的二级部门,建议提前梳理台账并于11月15日之前提交报减申请。
2、有工程改造项目或大项实施计划并涉及规模固定资产淘汰报废的二级部门,原则上自项目批复起一个月内提交固定资产处置报减申请。
报减申请以纸质签章版为准,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资产管理典》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的规定。
联系电话:64492355、64495160
资产管理处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