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0年入职无房教职工及提职有房老教职工住房补贴公示(第二榜)

      根据厅字【1999】10号、厅字【2005】8号文件及国管房改字【2006】164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资产管理处审核、人力资源处复核,初步确定2020年入职无房教职工住房补贴和提职有房老教职工住房级差补贴名单,现予以公示第二榜(名单见附件),并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2020年入职无房教职工

    (一)本次拟发放2020年入职无房教职工来校报到月次月至2021年4月的住房补贴。公示无异议者,上述住房补贴一次性进入2021年6月个人工资,2021年5月及以后的住房补贴将从2021年6月开始按月进入个人工资。

    (二)“住房补贴月标准”为教职工来校报到月次月对应的职务职称所享受的住房补贴月标准。

    (三)博士、硕士转正定级前,按照初级及初级以下对应标准享受住房补贴,转正定级后按照人力资源处确定的职级享受住房补贴,转正定级时间以人力资源处核定时间为准。

    二、提职有房老教职工

    (一)本次提职有房老教职工是指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享受福利分房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职的教职工。

    (二)资产管理处于每年7月向教育部申报次年住房补贴预算,请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提职后(住房未达标)尽快前往资产管理处房管科领取并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望大家相互告知。

    三、公示期: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于5月18日17:00前向资产管理处房管科反映。

    联系部门:资产管理处房管科(清远楼211)

    联系电话:64492416、64492418

 

附件1:2020年入职无房教职工住房补贴统计表(第二榜).xlsx

附件2:2020年度提职有房老教职工住房级差补贴统计表(第二榜).xlsx

 

      

                                                                   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