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入职无房教职工及提职有房老教职工住房补贴公示

发表时间:2024-05-22


 

依照厅字【1999】 10号、厅字【2005】8号及国管房改字【2006】164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资产管理处审核、人力资源处复核,初步确定2023年入职无房教职工和提职有房老教职工住房补贴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并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2023年入职无房教职工  

(一)本次拟一次性发放2023年入职无房教职工来校报到月次月至2024年5月的住房补贴,公示无异议者,上述住房补贴一次性进入2024年7月个人工资,2024年6月及以后的住房补贴将按月进入个人工资。  

(二)“住房补贴月标准”为教职工来校报到月次月对应的职务职称所享受的住房补贴月标准。  

(三)博士、硕士转正定级前,按照初级及初级以下对应标准享受住房补贴,转正定级后按照人力资源处确定的职级享受住房补贴,转正定级时间以人力资源处核定时间为准。  

 二、提职有房老教职工  

(一)本次提职有房老教职工是指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享受福利分房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职且住房未达标的教职工。  

(二)资产管理处于每年7月向教育部申报次年住房补贴预算,请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提职后(住房未达标)尽快前往资产管理处房管科领取并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望大家相互告知。  

三、公示期:2024年5月22日--2024年 5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5月30日17:00前向资产管理处房管科反映。  

联系部门:资产管理处房管科(清远楼211)  

联系电话:64492416  

   

附件1 2023年入职无房教职工住房补贴统计表.xlsx

附件2 2023年提职有房老教职工住房补贴统计表.xlsx

   

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