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报增入账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表时间:2024-10-21


校内各单位:  

截至目前,校内各单位资产配置和需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已陆续完成。为确保2024年资产管理相关统计和报送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资产报增和入账工作有序推进。现对资产报增入账工作提示如下:  

一、 资产入账工作提示  

1. 请各单位尽快执行设备家具配置预算和双一流经费中设备预算的采购工作。如有供应商还未供货,或供货后未提供发票、合同和验收单的,请各单位催促供应商尽快提供后完成报增入账工作。  

2. 已在资产处办理报增入库,但尚未完成报销手续的资产,及时完成财务报账手续,以便办理年度资产对账工作。  

二、 资产入账登记标准  

1. 单位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领域的仪器设备按固定资产进行报增入账;  

2. 办公家具类不论价格大小,均须按照固定资产进行报增入账;  

3. 单位价值在1500元(含)以上,能够独立运行的各类软件系统,按照无形资产进行报增入账。  

三、 资产入账工作流程  

1. 由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或使用人,填写《校内设备采购验收单》,经验收人员、资产管理员、经费负责人或各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登录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在“我要报增”模块进行资产报增;  

2.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确认系统已提交后,携已签字盖章的《校内设备采购验收单》、购货发票、购货协议、政府采购验收单(仅政府采购需要)、经费预算批复文件等材料前往资产处信息科(清远楼204)进行入账;  

3. 经资产处信息科审核后打印《资产报增单》,各单位凭报增单号在财务报账系统“资产报销”模块进行财务做帐。  

4. 财务报账系统打印出的资产报销单,经资产管理员或资产使用人、财务验收人员、财务主管验收后提交财务报账。如使用校拨设备家具经费的,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签署经手人、单位一把手签署验收后将报销材料提交至资产处办公室(清远楼207)统一审核签字。  

四、 有关要求  

校内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入账管理办法要求,新增资产不论其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各类专项等)及配置渠道(购置、调拨、捐赠、自建等),对符合资产入账条件的,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入账。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部门应做好资产入账环节的监督工作,凡不符合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的,拒绝报销相关的费用。对不如实进行资产登记,隐瞒真实情况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 资产报增:张老师,5160;  

资产配置、报销签字事宜:莫老师,2355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