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末资产报增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1-15


 

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务处发布的《关于2024年末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完成本年度国有资产报增入账和资产处置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国有资产报增入账  

1.  2024年度国有资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增工作截止日期为12月13日(星期五)。因资产报增后还需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建议各单位提前安排。若有部分供应商尚未开具发票、尚未完成供货的,请各单位督促供应商尽快履行合同义务。  

2.  已在资产处办理报增入库,但尚未完成报销手续的资产,请及时完成财务报账手续,以便开展年度资产对账工作。  

3.  使用课题经费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请各单位通知课题负责人按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报增工作。  

4.  关于资产入账登记标准、资产入账工作流程等信息,可参考资产管理处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资产报增入账工作的温馨提示》。  

二、 2024年第四季度资产处置  

按照资产管理处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固定资产处置预申报的通知》要求,2024年第四季度资产处置预申报工作将于11月22日截止。由于资产处置流程周期较长,且涉及年末财务对账和各类报表填报等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提交预申报材料。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参看通知要求。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