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管理机制和原则

发表时间:2026-04-09

第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检查,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员和安全总监,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实行两级管理体制。资产管理处是学校特种设备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特种设备的采购和改造,审核各项相关经费,监督预算执行,监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保,组织特种设备的安全员、安全总监培训,进行档案管理等;

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部门是特种设备的具体使用和实际管理单位,负责申报预算,签订特种设备维保合同并监督执行,进行特种设备运行日常监管,特种设备情况报告等,设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安全员、安全总监负责日常工作。